屬性:(論三首、方十三首、灸法二十六首)論曰∶少小所以有癇病及痙病者,皆由臟氣不平故也。新生即癇者,是其五臟不收斂,血氣不聚,五脈不流,骨怯不成也,多不全育。其一月四十日以上至期歲而癇者,亦由乳養(yǎng)失理,血氣不和,風邪所中也,病先身熱,掣、驚啼叫喚而后發(fā)癇。脈浮者為陽癇,病在六腑,外在肌膚,猶易治也。病先身冷,不驚掣,不啼呼,而病發(fā)時,脈沉者,為陰癇,病在五臟,內(nèi)在骨髓,極難治也。病發(fā)身軟時醒者,謂之癇也。身強直反張如弓不時醒者,謂之痙也,諸反張,大人脊下容側(cè)手,小兒容三指者,不可復治也。凡脈浮之與沉,以判其病在陰陽表里耳。其浮沉復有大小滑澀虛實遲快諸證,各根據(jù)脈形為治。 《神農(nóng)本草經(jīng)》說∶小兒驚癇有一百二十種,其證候微異于常,便是癇候也。初出腹,血脈不斂,五臟未成,稍將養(yǎng)失宜,即為病也。時不成人,其經(jīng)變蒸之后有病,余證并寬,惟中風最暴卒也。小兒四肢不好驚掣,氣息小異,欲作癇,及變蒸日滿不解者,并宜龍膽湯也。 凡小兒之癇有三種,有風癇,有驚癇,有食癇。然風癇、驚癇時時有耳,十兒之中未有一二是風驚者。凡是先寒后熱發(fā)者,皆是食癇也。驚癇當按圖灸之,風癇當與豬心湯,食癇當下,乃與紫丸佳,凡小兒所以得風癇者,緣衣暖汗出,風因入也。風癇者,初得之時,先屈指如數(shù),乃發(fā)作者,此風癇也。驚癇者,起于驚怖,大啼乃發(fā)作者,此驚癇也。驚癇微者急持之,勿復更驚之或自止也。其先不哺乳,吐而變熱后發(fā)癇者,此食癇,早下則瘥,四味紫丸逐癖飲最良,去病速而不虛人,赤丸(方中本無赤丸,詳后,癖結(jié)脹滿篇第一方,紫雙丸用朱砂色當赤,疑即赤丸也)瘥快,病重者當用之。 凡小兒不能乳哺,當與紫丸下之。小兒始生,生氣尚盛,但有微惡,則須下之,必無所損,及其愈病,則致深益,若不時下,則成大疾,疾成則難治矣。凡下,四味紫丸最善,雖下不損人,足以去疾。若四味紫丸不得下者,當以赤丸下之。赤丸不下,當倍之。若已下而有余熱不盡,當按方作龍膽湯稍稍服之,并摩赤膏(方見本篇末)。風癇亦當下之,然當以豬心湯下之。驚癇但按圖灸之,及摩生膏(方見本篇末),不可大下也,何者?驚癇心氣不定(一作足),下之內(nèi)虛,益令甚爾。驚癇甚者,特為難治,故養(yǎng)小兒,常慎驚,勿令聞大聲,抱持之間,當安徐勿令驚怖。又天雷時,當塞兒耳,并作余細聲以亂之也。 凡養(yǎng)小兒,皆微驚以長其血脈,但不欲大驚,大驚乃灸驚脈,若五六十日灸者,驚復更甚,生百日后灸驚脈乃善。兒有熱不欲哺乳,臥不安,又數(shù)驚,此癇之初也,服紫丸便愈,不愈復與之。兒眠時小驚者,一月輒一,以紫丸下之,減其盛氣,令兒不病癇也。 兒立夏后有病,治之慎勿妄灸,不欲吐下,但以除熱湯浴之,除熱散粉之(除熱湯、散,見下編傷寒條中),除熱赤膏摩之,又以膏涂臍中,令兒在涼處,勿禁水漿,常以新水飲之。 小兒衣甚薄,則腹中乳食不消,不消則大便皆醋臭,此欲為癖之漸也,便將紫丸以微消之,服法,先從少起,常令大便稀,勿大下也,稀后便漸減之,不醋臭,乃止藥也。 凡小兒冬月下無所畏,夏月下難瘥,然有病者,不可不下,下后腹中當小脹滿,故當節(jié)哺乳數(shù)日,不可妄下。又乳哺小兒常令多少有常劑,兒漸大當小小增之,若減少者,此腹中已有小不調(diào)也,便微服藥,勿復哺之,但當與乳,甚者十數(shù)日,微者五六日止,哺自當如常。 若都不肯食哺,而但欲乳者,此是有癖,為疾重要,當下之,不可不下,不下則致寒熱,或吐而發(fā)癇,或更致下痢,此皆病重不早下之所為也,此即難治矣。但先治其輕時,兒不耗損而病可速愈。 凡小兒屎黃而臭者,此腹中有伏熱,宜微將服龍膽湯。若白而醋臭者,此挾宿食不消也,當服紫丸,微者少與藥,令內(nèi)消,甚者小增藥,令小下,皆復節(jié)乳哺數(shù)日,令胃氣平和,若不節(jié)乳哺,則病易復,復下之則傷其胃氣,令腹脹滿,再三下之尚可,過則傷矣。 凡小兒有癖,其脈大必發(fā)癇,此為食癇,下之便愈,當審候掌中與三指脈不可令起,而不時下致于發(fā)癇,則難療矣。若早下之,此脈終不起也,脈在掌中尚可早療,若至指則病增矣。 凡小兒腹中有疾生,則身寒熱,寒熱則血脈動,動則心不定,心不定則易驚,驚則癇發(fā)速也。 候癇法∶ 屬性:夫癇,小兒之惡病也,或有不及求醫(yī)而致困者也。然氣發(fā)于內(nèi),必先有候,常宜審察其精神,而探其候也。 手白肉魚際脈黑者,是癇候;魚際脈赤者,熱;脈青大者,寒;脈青細為平也。 鼻口干燥,大小便不利,是癇候。 眼不明上視喜陽,是癇候。 耳后完骨上有青絡(luò)盛,臥不靜,是癇候,青脈刺之令血出也。 小兒發(fā)逆上啼笑面暗,色不變,是癇候。 鼻口青時小驚,是癇候。 目閉青時小驚,是癇候。 身熱頭常汗出,是癇候。 身熱吐、而喘,是癇候。 身熱目時直視,是癇候。 喜欠,目上視,是癇候。 身熱,目視不精,是癇候。 目瞳子卒大黑于常,是癇候。 臥惕惕而驚,手足振搖,是癇候。 臥夢笑,手足動搖,是癇候。 意氣下而妄怒,是癇候。 咽乳不利,是癇候。 身熱小便難,是癇候。 吐痢不止,厥痛時起,是癇候。 弄舌搖頭,是癇候。 以上諸候二十條,皆癇之初也,見其候,便抓其陽脈所應(yīng)灸,抓之皆重手,令兒驟啼,及足絕脈,亦根據(jù)方與湯。直視瞳子動,腹?jié)M轉(zhuǎn)鳴下血,身熱口禁不得乳,反張脊強,汗出發(fā)熱,為臥不悟,手足掣,善驚,凡八條,癇之劇者也,如有此,非復湯抓所能救,盒飯時灸之。、論曰∶若病家始發(fā)便來詣師,師可診候,所解為法作次序治之,以其節(jié)度首尾取瘥也。病家已經(jīng)雜治無次序,不能制病,病則變異其本候,師便不知其前證虛實,只根據(jù)后證作治,亦不得瘥也。要應(yīng)精問察之,為前師所配根據(jù),取其前蹤跡以為治,乃無逆耳。前師處湯本應(yīng)數(shù)劑乃瘥,而病家服一兩劑未效,便謂不驗,以后更問他師,師不尋前人為治寒溫次序,而更為治,而不次前師治則弊也。或前已下之,后須平和療以接之,而得瘥也;或前人未下之,或不去者,或前治寒溫失度,后人應(yīng)調(diào)治之,是為治敗病,皆須邀射之,然后免耳。 不根據(jù)次第,及不審察,必及重弊也。 龍膽湯 屬性:治嬰兒出腹,血脈盛實,寒熱溫壯,四肢驚掣,發(fā)熱大吐、者。若已能進哺,中食實不消,壯熱及變蒸不解,中客人鬼氣,并諸驚癇,方悉主之。十歲以下小兒皆服之,小兒龍膽湯第一。此是新出腹嬰兒方,若日月長大者,以次根據(jù)此為例,若必知客忤及有魃氣者,可加人參、當歸,各如龍膽多少也,一百日兒加三銖,二百日兒加六銖,一歲兒加半兩,余藥皆準耳。 龍膽、鉤藤皮、柴胡、黃芩、桔梗、芍藥、茯苓(一作茯神)甘草(各六銖)蜣螂(二枚)大黃(一兩)上十味、咀,以水一升,煮取五合為劑也,服之如后節(jié)度。藥有虛實,虛藥宜足數(shù)合水也。兒生一日至七日,分一合為三服;兒生八日至十五日,分一合半為三服;生十六日至二十日,分二合為三服;兒生二十日至三十日,分三合為三服;兒生三十日至四十日,盡以五合為三服。皆得下即止,勿再服也。 大黃湯 屬性:治少小風癇積聚腹痛夭矯二十五癇方。 大黃、人參、細辛、干姜、當歸、甘皮(各三銖)上六味、咀,以水一升煮取四合,服之如棗許大,日三。 白羊蘚湯 屬性:治小兒風癇,胸中有痰方。 白羊蘚(三銖,即白蘚皮)蚱蟬(二枚)大黃(四銖)甘草、鉤藤皮、細辛(各二銖)牛黃(如大豆四枚)蛇蛻皮(一寸)上八味、咀,以水二升半,煮取一升二合,分五服,日三。若服已盡而癇不斷者,可更加大黃、鉤藤各一銖,以水漬藥半日,然后煮之。 增損續(xù)命湯 屬性:治小兒猝中風惡毒,及久風四肢角弓反張不隨,并、曳僻不能行步方。 麻黃、甘草、桂心(各一兩)川芎、葛根、升麻、當歸、獨活(各十八銖)人參、黃芩石膏(各半兩)杏仁(二十枚)上十二味、咀,以水六升煮麻黃,去上沫,乃納諸藥,煮取一升二合,三歲兒分為四服,一日令盡,少取汗,得汗以粉粉之。 石膏湯 屬性:治小兒中風,惡痱不能語,口眼了戾,四肢不隨方。 石膏(一合)麻黃(八銖)甘草、射干、桂心、芍藥、當歸(各四銖)細辛(二銖)上八味、咀,以水三升半,先煮麻黃三沸,去上沫,納余藥,煮取一升,三歲兒分四服,日三。 治少小中風,狀如欲絕湯方∶大黃、牡蠣、龍骨、栝蔞根、甘草、桂心(各十二銖)赤石脂、寒水石(各六銖)上八味、咀,以水一升納藥重半兩煮,再沸,絞去滓,半歲兒服如雞子大一枚,大兒盡服,入口中即愈,汗出粉之,藥無毒可每日二服。有熱加大黃,不汗加麻黃,無寒水石,樸硝代之。 二物石膏湯 屬性:治少小中風,手足拘急方。 石膏(如雞子大一枚,碎)真珠(一兩)上以水二升煮石膏五六沸,納真珠,煮取一升,稍稍分服。 桂枝湯 屬性:治少小中風,脈浮發(fā)熱自汗出,項強,鼻鳴,干嘔方(即傷寒篇,本方見于十一 二物驢毛散 屬性:治少小新生中風方。 驢毛(取背前交脊上會中拔取如手拇指大一把)麝香(二豆大)上以乳汁和,銅器中微火煎,令焦熟出,為末。小兒不能飲,以乳汁和之,葦筒貯瀉著咽中,然后飲乳令入腹。 茵芋丸 屬性:治少小有風癇疾,至長不除,或遇天陰節(jié)變便發(fā)動,食飲堅強亦發(fā)。百脈攣縮,行步不正,言語不便者,服之永不發(fā)方。 茵芋葉、鉛丹、秦艽、鉤藤皮、石膏、杜蘅、防葵(各一兩)菖蒲、黃芩(各一兩半)松蘿(半兩)蜣螂(十枚)甘草(三兩)上十二味為末,蜜丸小豆大,三歲以下服五丸,三歲以上服七丸,五歲以上服十丸,十歲以上可至十五丸。 鎮(zhèn)心丸 屬性:治小兒驚癇百病鎮(zhèn)心氣方。 銀屑(十二銖)水銀(二十銖)牛黃(六銖)大黃(六分)茯苓(三分)茯神遠志防己、白蘞、雄黃、人參、芍藥(各二分)紫石英、真珠、防葵、鐵精(各四分)上十六味,先以水銀和銀屑如泥,別治諸藥和丸。二歲兒如麻子二丸,隨兒大小增之。 一方無牛黃。 丹參赤膏 屬性:治少小心腹熱除熱方。 丹參、雷丸、芒硝、戎鹽、大黃(各二兩)上五味、咀,以苦酒半升浸四鐘一宿,以成煉豬肪一斤煎,三上三下,去滓,乃納芒硝,膏成,以摩心下,冬夏可用。一方但用丹參雷丸,亦佳。 五物甘草生摩膏 屬性:治少小新生肌膚幼弱,喜為風邪所中,身體壯熱,或中大風,手足驚甘草、防風(各一兩)白術(shù)、桔梗(各二十銖)雷丸(二兩半)上五味、咀,以不中水豬肪一斤煎為膏,以煎藥,微火上煎,消息視稠濁,膏成,去滓,取如彈丸大一枚,炙手以摩兒百遍,寒者更熱,熱者更寒,小兒雖無病,早起常以膏摩囟上及手足心,甚辟風寒。 灸法 屬性:論曰∶小兒新生無疾,慎不可逆針灸之,如逆針灸,則忍痛動其五臟,因喜成病。河洛關(guān)中土地多寒,兒喜病痙,其生兒三日,多逆灸以防之,又灸頰以防噤,有噤者舌下脈急,牙車筋急,其土地寒,皆決舌下去血,灸頰以防噤也。吳蜀地溫,無此疾也。古方既傳之,今人不詳南北之殊,便按方而用之,是以多害于小兒也。所以田舍小兒,任其自然皆得,無有夭橫也。 小兒驚啼,眠中四肢掣動,變蒸未解,慎不可針灸抓之,動其百脈,仍因驚成癇也,惟陰癇噤痙可針灸抓之。 凡灸癇,當先下兒使虛,乃承虛灸之。未下有實而灸者,氣逼前后不通,殺人。 癇發(fā)平旦者,在足少陽。晨朝發(fā)者,在足厥陰。日中發(fā)者,在足太陽。黃昏發(fā)者,在足太陰。人定發(fā)者,在足陽明。夜半發(fā)者,在足少陰。 上癇發(fā)時病所在,視其發(fā)早晚,灸其所也。夫癇有五臟之癇,六畜之癇,或在四肢,或在腹內(nèi),當審其候,隨病所在灸之,雖少必瘥,若失其要,則為害也。 肝癇之為病面青,目反視,手足搖,灸足少陽、厥陰各三壯。 心癇之為病面赤,心下有熱,短氣息微數(shù),灸心下第二肋端宛宛中,此為巨闕也,又灸手心主及少陰各三壯。 脾癇之為病,面黃腹大,喜痢,灸胃脘三壯,挾胃脘旁灸二壯,足陽明、太陰各二壯。 肺癇之為病,面目白,口沫出,灸肺俞三壯,又灸手陽明、太陰各二壯。 腎癇之為病,面黑,正直視不搖如尸狀,灸心下二寸二分三壯,又灸肘中動脈各二壯,又灸足太陽、少陰各二壯。 膈癇之為病,目反,四肢不舉,灸風府,又灸頂上鼻人中下唇承漿,皆隨年壯。 腸癇之為病,不動搖、灸兩承山,又灸足心兩手勞宮,又灸兩耳后完骨,各隨年壯,又灸臍中五十壯。 上五臟癇證候。 馬癇之為病,張口搖頭,馬鳴欲反折,灸項風府、臍中三壯,病在腹中,燒馬蹄末,服之良。 牛癇之為病,目正直視腹脹,灸鳩尾骨及大椎各三壯,燒牛蹄末,服之良。 羊癇之為病,喜揚目吐舌,灸大椎上三壯。 豬癇之為病,喜吐沫,灸完骨兩旁各一寸七壯。犬癇之為病,手足攣,灸兩手心一壯,灸足太陽一壯,灸肋戶一壯。 雞癇之為病,搖頭反折,喜驚自搖,灸足諸陽各三壯。 上六畜癇證候。 小兒暴癇,灸兩乳頭,女兒灸乳下二分。 治小兒暴癇者,身軀正直如死,及腹中雷鳴,灸太倉及臍中上下兩旁各一寸,凡六處,又灸當腹度取背,以繩繞頸下至臍中竭,便轉(zhuǎn)繩向背順脊下行,盡繩頭,灸兩旁各一寸五壯。 若面白啼聲色不變,灸足陽明、太陰。 若目反上視,眸子動,當灸囟中,取之法,橫度口盡兩吻際,又橫度鼻下亦盡兩邊,折去鼻度半,都合口為度,以額上發(fā)際上行度之。灸度頭一處,正在囟上未合骨中,隨手動者是,此最要處也。次灸當額上入發(fā)二分許,直望鼻為正。次灸其兩邊,當目瞳子直上入發(fā)際二分許。次灸頂上回毛中。次灸客主人穴在眉后際動脈是。次灸兩耳門,當耳開口則骨解開動張陷是也。次灸兩耳上,卷耳取之,當卷耳上頭是也;一法大人當耳上橫三指,小兒各自取其指也。次灸兩耳后完骨上青脈,亦可以針刺令血出。次灸玉枕,項后高骨是也。次灸兩風池,在項后兩轅動筋外發(fā)際陷中是也。次灸風府,當項中央發(fā)際,亦可與風池三處高下相等。次灸頭兩角,兩角當回毛兩邊起骨是也。 上頭部凡十九處,兒生十日可灸三壯,三十日可灸五壯,五十日可灸七壯,病重俱灸之。 輕者灸囟中、風池、玉枕也,艾使熟,炷令平正著肉,火勢乃至病所也;艾若生,炷不平正,不著肉,徒灸多炷,故無益也。 若腹?jié)M短氣轉(zhuǎn)鳴,灸肺募,在兩乳上第二肋間宛宛中,懸繩取之,當瞳子是。次灸膻中。 次灸胸堂。次灸臍中。次灸薜息,薜息在兩乳下第一肋間宛宛中是也。次灸巨闕,大人去鳩尾下一寸,小兒去臍作六分分之,去鳩尾下一寸是也,并灸兩邊。次灸胃脘。次灸金門,金門在谷道前囊之后當中央是也,從陰囊下度至大孔前,中分之。 上腹部十二處,胸堂、巨闕、胃脘,十日兒可灸三壯,一月以上可五壯,陰下縫中可三壯,或云隨年壯。 若脊強反張、灸大椎,并灸諸臟俞及督脊上當中,從大椎度至窮骨,中屈,更從大椎度之,灸度下頭,是督脊也。 上背部十二處,十日兒可灸三壯,一月以上可灸五壯。若手足掣、驚者,灸尺澤,次灸陽明,次灸少商,次灸勞宮,次灸心主,次灸合谷,次灸三間,次灸少陽。 上手部十六處,其要者陽明,少商,心主,尺澤,合谷,少陽也,壯數(shù)如上。 又灸伏兔,次灸三里,次灸腓腸,次灸鹿溪,次灸陽明,次灸少陽,次灸然谷。 上足部十四處,皆要可灸,壯數(shù)如上。手足陽明,謂人四指,凡小兒驚癇皆灸之。若風病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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